真愛家庭雜誌 第115期 (2020年10)
公義與家庭
街頭直擊篇
  「安全第一」的危險
青年座談篇
  社會公義在我家
EQ激勵篇
  你也可以作亂世「英雄」
 
疫情與家庭
話題篇
  家庭因應疫情衝擊五層次
調查篇
  避反向衝擊,取正向因應
顧老篇
  活到老,成長到老
 
真愛分享
 家庭電影院
  那些年,電影伴咱家一同成長
真愛故事館
  Amy的交響人生(第三樂章)
婚姻雕塑坊
  愛的邀請,你如何回應?
家庭診療室
  真相or謊言?
一笑抵萬金
  事出有因
真愛交流道
  化生病經歷為成長歷程

        1973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著名的「羅伊訴韋德案」(Roe v. Wade)裁決,寫下墮胎合法化的重要判例,婦女墮胎權在美國自此受到法律保障。當時的裁決只是准許懷孕期少於13星期的婦女墮胎。

        但是經過多年來的演變與墮胎勢力的推動,在2020年的今天,墮胎權已經延伸到嬰兒即將出生的40星期以上,可說是沒有任何限制了。在美國,墮胎議題一直造成社會的分裂,此議題的演變及發展,對2020年的總統大選,將是決定勝敗的主要因素之一。

        親愛的讀者們,不管你贊成墮胎與否,都需要來研討這議題,以便知道自己的立場從何而來。同時也了解對方為何堅定地相信他們的看法。

        在開始研討前,讓我們思考兩樁關於墮胎的真人真事個案:

從兩則故事談起

個案一:

        當Angie走進墮胎中心時,連那裡服務多年的工作人員都難 以 置 信 。 因 為 這將是她連續第九次在這兒墮胎。就像以前的八次一樣,她用那玩世不恭的態度,在房間開玩笑,並跟在等候的其他女孩子們說 : 「 這 其 實 沒 甚麼,我已經在這裡做了八次,一點也不後悔。」

        當然,我們可看出 Angie是把墮胎當作節育,卻不知道還有其他方法。可是,很奇妙地,在這第九次墮胎完成後,她問幫忙處理善後的服務員是否可以讓她看一下墮胎後的東西。很奇怪地,服務員居然給 Angie看(本來機構不准許的)。結果呢?Angie跪在地上不停地大哭大叫,不接受勸導,她大聲尖叫說:「那是我的骨肉!那是我的骨肉!」,她痛心地知道自己殺了九個自己的孩子。從此再也不回去了。

個案二:

        安東尼(Dr. Anthony)是個很成功的婦產科醫師,在診所和其他醫院兼做墮胎。他在五年中作了1200次墮胎,包括 100次懷孕後期(24週以上)的案例。在1984年 6月,他快滿 6歲的女兒遭遇車禍,他親眼目睹女兒死在自己的懷裡。

        處理女兒喪事之後不久,他第一次再回到診所,繼續他所熟悉的墮胎「工作」。可是這一次的經驗,卻與過去五年有天淵之別!他這樣說:「我第一次真正注意看手術枱上的一堆胎兒的殘肢斷臂,碎骨碎肉……我忽然覺得,這是人家的小男孩或小女孩。」

        此後不久,在 1985年2月,安東尼醫師完全放棄為人墮胎了。不但如此,他加入反對墮胎運動行列,甚至在美國國會作證,為每一個胎兒的生命發聲。他後悔以前為人墮胎,很感激能夠透過他的經驗與生命改變作見證,幫助社會中的弱者,同時讓自己的心靈得到醫治和饒恕。

一堆細胞組織?一條生命?

        這兩則故事中的主角,都在他們人生路途的轉折點上,接受另一種對生命的看法。Angie本以為打胎後的東西只不過是一堆未成熟的細胞組織,卻赫然驚覺到原來這是有手有腳的小胎兒。而安東尼醫師在那一刻,良心發現,真正了解他在謀殺一個又一個的小生命。

        無論你原本對墮胎持何種立場,請思考以下現代科學所提供的四個實證研究結果:

1. 生 命 的 開 始 就 是 在 精 子 與 卵 子 結 合 , 產 生 受 精 卵(zygote)的那一剎那,這是現代胚胎學專家所公認的科學論證。九個月後呱呱墜地的小嬰兒就是從這單細胞受精卵開始。

2. 有超音波的設備,可讓大家看到子宮裡成型的小胎兒圖片,甚至胎兒的活動。

3. DNA檢測可驗出,母親與胎兒是兩個各自獨立的個體。母親的子宮給胎兒一個溫暖而安全的環境成長,直到出生。

4. Melinda Thybault是一位50歲的美國婦人,約在2017年她與先生從另一對夫妻「領養」了一個冰凍的胚胎,因為這胚胎是用「試管受精」六天後被冷凍,並且可以知道性別。Melinda從中選了一個男性胚胎。這胚胎成功地移植到她的子宮,並成功地「懷孕」九個月後生出。從此,這嬰兒就開始他充滿希望的人生旅途。

        看到以上的四個研究結果,你是否還覺得女人子宮內的胚胎,只是一堆未成熟的細胞組織,沒有生命的功能;可以用吸管、夾鉗等工具把「它」吸掉,或可用墮胎藥(RU486)毀滅掉?

因為……所以……

        因為多年來對此議題的關心,筆者也曾試著從贊成墮胎者看法和立場,來對這議題做深度的探討與省思。贊成墮胎者常用以下的例證來支持他們的立場:

‧我是個高中生,怎麼可以生下這嬰兒?我還要上大學!
‧我們結婚不久,還年輕,不想因為孩子失去自由。
‧我們已經有兩個孩子了,養不起第三個。
‧我選擇墮胎,因為這是我的身體,我有權利這樣做。
‧我的胎兒是因被強暴而來的。
‧我的胎兒有「唐氏綜合症」,必須打掉。

        談論至此,我們可能會卡在這裡。因為墮胎的議題其實是:雙方有不同的價值觀。上面提過,胎兒一開始就是一個生命,不可殺害的。如果妳/你的反應是:「我不同意!」那麼對以上六個例子的解決方法只有一個:墮胎!難道沒有其他更好的處理方法嗎?請聽以下的分析:

        若有種種現實上的困難,而自認為無法養育孩子,不一定要墮胎,可考慮透過領養機構讓人領養。在美國每年約有 200萬夫妻(或家庭)渴望領養小孩,但是供不應求。請思考,如果這位高中女學生,把胎打掉了,表面上好像問題就解決了,可是她有沒有學到人生的功課?有沒有想到將來很可能發生的後遺症?如罪惡感、憤怒、沮喪、想自殺、不能饒恕自己、感情麻木、墮胎的經驗在腦中重演、厭食症、不孕等等。

        在婚姻中,夫妻的親密關係是一種享受,但同時也有對婚姻家庭委身和犧牲的責任。把孩子的來臨看成被剝奪自由,只不過表現出自己的不成熟和自私。再者,有了第三個孩子,就認為養不起,但誰有權利決定另一個生命的死活?難道胎兒沒有生存下去,而不被墮胎掉的權利?

讓過來人告訴你……

        至於在強暴中懷孕的胎兒,是否一定要打掉呢?首先,在這種情況懷孕,是很不幸的事。受害者需要很多的愛顧、關懷與輔導,好幫助她做出好的決定。以下請聽一些受害者的心聲和調查結論:

‧把胎兒打掉並沒有解決問題,反而帶來更複雜的心理問題;

‧80%的強暴受害者後來認為她們墮胎的決定是錯的;

‧人家告訴我把胎兒打掉,就沒事了。他們錯了!15年來我一直沒放下這件事,現在還在傷心;

‧我把胎兒打掉後,心中感覺好像又被強暴一次,只是這次是我自己同意的。

‧既然這個胎兒遲早總要從受害者的身體出來,妳要活的還是死的?哪一個比較好?

‧近年來在美國不少傑出名人,公開承認自己是因強暴懷孕而出生的,他們都感謝自己的生母沒有選擇墮胎,有的是別人領養,有的是母親自己養育。

‧被強暴而受孕誠然是個邪惡與不幸的遭遇。選擇墮胎給這不幸的故事打了一個死結。而選擇保守生命,棄絕死亡的道路,卻能為這故事創造轉機,從邪惡邁向得勝與光明。透過進一步的饒恕強暴者,受害者自己變成得勝者。有意義的是,這些人都成為捍衛無辜無聲的胎兒生命權的發言人。

        一個胎兒,不管是「唐氏綜合症」或其他各種不同發育上的缺陷,都是寶貴的生命,他們有不受「歧視」不被殺害的權利。其實,讀者只要Google一下,就可看到許多有「唐氏綜合症」患者,照樣過著一般人的生活,而在社會上做出很多貢獻。

        最後有一個問題:「反對墮胎者是否可以用暴力傷害墮胎醫師?」當然不可以,這是犯法犯罪的。這些反墮胎的極端份子,用暴力破壞,就違反了他們自己標榜的保守生命(pro-life)的原則。

全球死亡原因第一名

        在美國,自從 1973年墮胎合法化後,到 2020年大約有 6,000萬胎兒被打掉,相當於目前紐約州和加州兩州的人口。這個數字難道不讓人大吃一驚?

        按醫界估計,臺灣 2017年墮胎數目可能高達 50萬,等於流失兩個北投區的人口。這對嬰兒出生率很低的臺灣,是一個大矛盾,也是一個大諷刺:墮胎數竟然是新生兒的三倍(16萬 6千)!而按維基百科資料報導,中國每年人工流產至少有1300萬,應該是全球第一。

        目前美國的墮胎「產業」,經過多年來的進展,已經是個每年16億美元營收的龐大獲利集團。花了這麼多錢,殺害了千千萬萬的無辜的小生命,這是文明的進步嗎?

        在 2019年全世界有 4200萬胎兒因墮胎而死亡,所以墮胎成為世界死亡原因的第一位。單在2017年,美國因墮胎而死的胎兒數據約是 86萬,遠超過死於心臟病的約 65萬人。這難道不是全世界健康保健要面對的最大危機?

        其實,墮胎這個議題是出於價值觀與生命的立場不同。贊成墮胎者不把胎兒看成是另一個獨立的生命個體,他們認為自己有權決定胎兒的死活。讀者們,請問這是真相,還是謊言?

作者提醒:本文所引用的數據與資料都有文獻的依據。如想進一步了解這議題,請電郵:georgeykuo777@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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